ZSJ_品职助教 · 2021年06月24日
嗨,从没放弃的小努力你好:
1、加计扣除是税法上允许多扣除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是减掉的,第(3)问 2×18年应交所得税=(5,200 - 600/5×6/12×75%+计提的减值准备140)×25%=1,323.75(万元),就是把税法允许多扣除的部分减掉的。
2、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合同负债,其实就是预收款,会计上不能确认为收入,所以先确认为合同负债,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未来期间以后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会计分录是:
借: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税法上合同负债也是在未来期间确认为收入而不是在收到当期确认为收入的,第二个会计分录可知,未来期间是确认收入,并不涉及费用的产生,所以和税前抵扣也没有关系,也就是说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0,所以合同负债的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不征税政府补助,因为税法上面是不征税,递延收益形成的费用(比如说不征税收入形成资产的折旧)也不能进行税前扣除,税法上面收入和成本费用是对应的,如果收入不征税,相应的支出也不能税前扣除,因为不能税前扣除,所以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负债的计税基础,可以这样来理解:负债在未来期间是否会产生支出,如果产生支出的,税前可以扣除吗。比如说提供维修服务而确认的预计负债,未来会产生销售费用,是可以扣除的;比如说应付职工薪酬,未来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有些特殊的,像你提到的,就是比较难理解,只是应试的话我们当作一个结论来记就可以啦。
----------------------------------------------虽然现在很辛苦,但努力过的感觉真的很好,加油!
我不是小鱼呀 · 2021年06月25日
第一问只是扣除了摊销那部分的加计扣除,但是费用化那部分加记扣除不减去吗
ZSJ_品职助教 · 2021年06月27日
题目说了“假定2x18年未发生相关研发费用”,400万元费用化支出是2x17年发生的,计算2x17年应纳税所得额时要加计扣除,这道题目问的事2x18年的情况,不需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