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个case第6题,答案说Othan没有违反Code,是因为他用社交媒体招揽客户,而且是离职后招揽,所以没问题;但问题是:
1)最初这些客户的来源是因为公司的contact,自己在社交媒体上加了他们,这些contact就完全变成自己的了么?
2)原文说 "When Othan tendered his resignation from Sack, he spent the following weekend contacting all his clients..." 这里的意思不是说Othan一交辞职信,就在周末联系客户了吗?正常的推论不应该是他现在仍然还在离职通知期内,就开始招揽原雇主的客户去新公司?
另外第7题,也是同样的问题:
1)这里新公司给的每个客户500元介绍费,到底是假设Othan还在原雇主那里工作,还是已经彻底离职了?
2)这样的介绍费为什么不用披露给客户?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