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下:
注册会计师对甲股份有限公司20×4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对其当年度发生的下列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希望能够与甲公司财务部门讨论:
7月20 日,甲公司取得当地财政部门拨款1 860万元,用于赞助甲公司20×4年7月开始进行的一项研发项目的前期研究。该研发项目预计周期为两年,预计将发生研究支出3 000万元。项目自20×4年7月开始启动,至年末累计发生研究支出1 500万元(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甲公司对该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 860
贷:营业外收入 1 860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 500
贷:银行存款 1 500
借:管理费用 1 5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 500
其他资料:甲公司采用总额法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要求:
判断甲公司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若会计处理不正确,编织更正的会计分录。
解释:
甲公司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该政府补助资助的是企业的研究项目,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时间进度或已发生支出占预计总支出的比例结转计入损益。按照时间进度甲公司20×4年应确认的其他收益=1 860/×6/24=465万元;按照已发生支出占预计总支出的比例甲公司20×4年应确认的其他收益=1 860×1500/3000=930万元。
更正分录为:
1、按照时间进度
借:营业外收入 1 860
贷:递延收益 1395
其他收益 465
或
2、按照已发生支出占预计总支出的比例
借:营业外收入 1860
贷:递延收益 930
其他收益 930
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这个分录还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