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下:
甲公司是一家乳制品加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4月销售鲜奶400吨,取得不含税收入320万元,销售酸奶3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0万元。已知甲公司采购原材料生鲜乳的价格为3500元/吨,生产鲜奶原乳单耗数量为1.06,生产酸奶原乳单耗数量为1.08。若甲公司采用投入产出法计算农产品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2020年4月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选项:
A. 42.5
B. 34.2
C. 50.5
D. 39.7
解释:
本题考查投入产出发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的计算,答案是A。
以投入产出法计算农产品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对于鲜奶扣除率为9%,对于酸奶扣除率为13%,因此甲公司4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00×1.06×3500×9%/(1+9%)/10000+300×1.08×3500×13%/(1+13%)/10000=12.25+13.05=25.30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320×9%+300×13%-25.30=42.5万元,选项A正确。
加工成13%的货物,扣除率应该是10%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