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下:
甲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累积带薪休假制度,该制度规定,每名职工每年可享受7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日历年度,超过1年未行使的权利作废;职工休年休假时,首先使用当年可享受的权利,不足部分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休假余额中扣除;职工离开公司时,对未使用的累积带薪年休假无权获得现金支付。甲公司共有150名员工,其中100名为管理人员,剩余50名为销售人员,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500元。2018年12月31日,每个员工当年平均未使用带薪年休假为2天,甲公司根据过往经验预计2019年100名管理人员每人将平均享受8.5天带薪年假,50名销售人员每人平均享受8天带薪年假。2019年年末,经统计甲公司管理人员以及销售人员该年度平均使用带薪年假天数均为8天。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2018年年末应计提管理费用100000元 B.2018年年末应确认应付职工薪酬100000元 C.2019年年末应冲减当期管理费用25000元 D.2019年年末不作账务处理解释:
本题考查累积带薪休假制度的会计处理,答案是BC。
甲公司累积带薪休假制度规定每名职工每年可享受7个工作日带薪休假,未使用的部分可向后结转一个年度,2018年每个员工平均未使用带薪年休假为2天,应根据预估的2019年休假情况来计提累积带薪休假的相关费用。预估2019年100名管理人员将平均使用2018年产生的累积未使用的带薪年休假8.5-7=1.5天,应计入管理费用1.5×100×500=75000元;50名销售人员将平均使用2018年产生的累积未使用的带薪年休假8-7=1天,应计入销售费用1×50×500=25000元,应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为75000+25000=100000元,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2019年,甲公司销售人员实际使用带薪年假8天,因此2018年未使用的年休假在该年度已使用完,对这部分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管理人员实际使用带薪年假8天,因此原2018年年末预计将于2019年使用的带薪休假(1.5天)在2019年未使用的部分(1.5-1=0.5天)应当冲回,冲减当期管理费用,金额为0.5×100×500=25000元,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题目应该问的是因员工未使用带薪缺勤所导致的会计处理吧?
否则2018年末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 应该是等于实际已使用本期间年假+预计未来使用本期间所产生的年假,即500*(100*7.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