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90603000023
问题如下:
根据我国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判定的安全港条款,下列从中国取得股息所得的申请人为“受益所有人”的有( )。选项:
A.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 B.缔约对方政府 C.被缔约对方个人直接持股90%的申请人 D.被缔约对方非上市居民公司间接持股100%的申请人解释:
【解析】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1.缔约对方政府(选项B); 2.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选项A); 3.缔约对方居民个人;4.申请人被第1至3项中的一人或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份,且间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间层为中国居民或缔约对方居民。被缔约对方非上市居民公司间接持股100%的申请人,为什么不是?不是讲课时候提到的母公司100%控股子公司间接持股的例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