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岑 · 2025年07月02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香港的 General Mandate(一般授权)本质上并不是用来保护小股东的。这个制度主要目的是提高公司融资的灵活性和效率,以及避免频繁开会拖慢融资速度。
它不利于小股东保护的原因是,如果公司使用一般授权大幅发行新股,小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被稀释,而由于不需要逐项表决,小股东可能无法阻止这一过程。
因为通常大股东可以主导通过这个授权,一旦董事会拿到授权,可在不经额外投票的情况下发新股,小股东几乎没有话语权。
所以,它需要通过监管机制和股东大会限制其滥用,从而在融资效率与小股东 权益之间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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