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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 ease · 2025年05月14日

消费税

NO.PZ2020072302000046

问题如下: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竹制筷子20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0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5650元,该押金于当年2月收取。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消费税税率5%)

选项:

A.0.6 B.0.525 C.1.2 D.2.2

解释:

【解析】竹制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价外费用要价税分离5650÷1.13×0.05÷10000=0.025万元。应纳消费税=10×5%+0.025=0.525(万元)。

10万元没说不含增值税为啥不提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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