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者:上海品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隐私政策详情

应用版本:4.2.11(IOS)|3.2.5(安卓)APP下载

小冬家 · 2024年08月12日

收入章节

NO.PZ2020061501000033

问题如下:

2020年5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X和Y两项商品,合同价款为3800元。合同约定,X商品于合同开始日(即5月1日)交付,Y商品在一个月之后(即6月1日)交付,只有当X和Y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3800元的合同对价。假定X商品和Y商品构成两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分摊至X商品和Y商品的交易价格分别为2000元和1800元,甲公司于8月30日收到货款38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2020年5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应收帐款2000元 B.2020年5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合同资产2000元 C.2020年6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应收帐款3800元 D.2020年6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合同资产1800元

解释:

本题考查合同资产和应收帐款的区别,答案是BC。

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2020年5月1日将X商品进行交付,交付时X商品的控制权已经转移,与该商品相关的履约义务已经履行,但是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需要等到后续交付Y 商品时,才具有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因此,甲公司应当将因交付X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2000元确认为合同资产,在交付X商品时,会计分录为:

借:合同资产 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

在交付Y商品后,在6月1日已取得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应确认应收帐款,冲销合同资产,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 3800

贷:合同资产 2000

主营业务收入 1800

因此选项B、C正确。

2020年5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X和Y两项商品,合同价款为3800元。合同约定,X商品于合同开始日(即5月1日)交付,Y商品在一个月之后(即6月1日)交付,只有当X和Y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3800元的合同对价。假定X商品和Y商品构成两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分摊至X商品和Y商品的交易价格分别为2000元和1800元,甲公司于8月30日收到货款38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您的回答BC, 正确答案是: BC

A

2020年5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应收帐款2000元

B

正确2020年5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合同资产2000元

C

正确2020年6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应收帐款3800元

D

2020年6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合同资产1800元


老师你好,我想提问:甲售出X和Y给客户,这道题情景是属于按时段履约吗?我的理解是:甲有两个时间节点5.1和6.1,有点像是里程碑式的,但是按照时段履约的三个条件来判断:①企业履约过程中中途更换其他企业也可以继续履行剩余义务(交付Y即可),满足;②客户全程在控制履约过程中的在建商品(交付X就控制X,交付Y就控制Y),满足;③企业有权就已完成的履约部分进行收取,但是这里按照条件说:“只有当X和Y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3800元的合同对价”,那交付X之后其实仍然是没有权收取2000元的合同对价的,应该是不满足③的。所以是属于什么类型的履约义务呢?


另外补充一个小疑问:既然在交付X和Y之后才有权收取合同对价,那在交付X之后为什么就能确认收入了?(请问可以确认收入和有权收取合同对价的区别是?)

1 个答案
已采纳答案

JY_品职助教 · 2024年08月13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是属于按照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同学按时段履约的三个条件来判断的思路不对,因为题干明确说了,X和Y是两项履约义务,而不是一项履约义务,所以不能放在一起判断。应分别确认X和Y是某一时点履行还是某一时段履行。

题干还表明 “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这题的情况非常简单,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涉及到时段。如果是按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可能会存在类似于甲公司持续为客户提供服务,在服务期间逐步确认收入的情况,就是您上述分析的思路。但本题中,题干已经说了商品交付这一特定时点,控制权转移,满足确认收入的条件,所以是按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所有贷方在5.1日交付X产品,确认X产品的收入2000万元。6.1日交付Y产品,确认Y产品的收入1800万元。


另外补充一个小疑问:既然在交付X和Y之后才有权收取合同对价,那在交付X之后为什么就能确认收入了?(请问可以确认收入和有权收取合同对价的区别是?)

上面判断了X和Y这两项履约义务都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所以控制权转移,就可以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和收款权要分开来分析。。

5.1,可以确认收入,但是此时没有实际收到钱,只是在确认收入的同时,此刻有了一项收款2000万的权利。那么就要进一步分析,这个收款权的性质。是无条件的收款权(计入应收账款),还是有另外的条件(这道题有另外的条件,把Y也交付了才能一起收取3800元的合同对价)。所以借方应该计入合同资产而不是应收账款。

----------------------------------------------
虽然现在很辛苦,但努力过的感觉真的很好,加油!

  • 1

    回答
  • 0

    关注
  • 46

    浏览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