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看之前的板书,收到持有方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郭老师上课说的是回购啊
谁能对这个问题作出清晰的解答?
JY_品职助教 · 2024年07月11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收到持有方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就是下面这个情形①,应该作为权益工具,注意这里并不是说用“权益工具”这个会计科目去进行具体的账务,我们现在第一步是要区分作为“权益工具核算”还是“金融资产核算”。如果作为权益工具核算的话,第二步进行具体的账务处理就是作为权益工具的回购。
带入这个例子:我们现在讨论的就是A给B1000万的钱,B将来向A交付1000万股的A公司的股票(固定数量的股票),那么这种情况,A就不能作为金融资产入账,要作为权益工具的回购。
具体的账务处理,即使同学拍的老师写的这个: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① 如果结算方式为:B向A交付1000万股A公司的股票,那么我们不需要关注股价的变动,因为我们要交付的数量就是固定的100万股,所以此时A公司的股票就可以理解为是非现金的替代品,应该作为权益工具。
② 如果结算方式为:B 公司向 A 公司交付价值 1000 万元的A公司股票,此时就要关注股票的价格了,股价高那么交付的股数就少,交付的股数依赖股价,就应该作为金融资产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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