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54 (2X)
郭老师的课听不懂 来听何老师的课了
这里降到了实物交割 净额结算 有没有总额结算的情形 如果有 是什么情况?
JY_品职助教 · 2024年07月09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总额结算,可以看教材的这道例题:
【教材例题】甲公司于2×17年2月1日向乙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的看涨期权(即:有权买入)。根据该期权合同,如果乙公司行权(行权价为102元),乙公司有权以每股102元的价格从甲公司购入普通股1 000股。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合同签订日 2×17年2月1日
(2)行权日(欧式期权) 2×18年1月31日
(3)2×18年1月31日应支付的固定行权价格 102元
(4)期权合同中的普通股数量 1 000股
(5)2×17年2月1日每股市价 100元
(6)2×17年12月31日每股市价 104元
(7)2×18年1月31日每股市价 104元
(8)2×17年2月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 5 000元
(9)2×17年12月3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 3 000元
(10)2×18年1月3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 2 000元
情形3:期权以普通股总额结算
分析:在普通股总额的结算约定下,甲公司需交付的普通股数量固定,将收到的金额也是固定的,因此应当将该期权划分为权益工具。
除甲公司以约定的固定数量的自身普通股交换固定金额现金外, 其他资料与情形1相同。因此,乙公司有权于2x18年1月31日以102000元(102x1000)购买甲公司1 000股普通股。
(1)2×17年2月1日,确认发行的看涨期权:
借:银行存款 5 000
贷:其他权益工具 5 000
【由于甲公司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股票换取固定金额现金, 应将该衍生工具确认为权益工具】。
(2)2×17年12月31日:
由于该期权合同确认为权益工具,无需进行后续的重新计量。甲公司无需就该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作出会计处理,因此无需在2×17年12月31日编制会计分录。
(3)2×18年1月31日,乙公司行权:
借:银行存款(现金) 102 000
其他权益工具 5 000
贷:股本 1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06 000
----------------------------------------------虽然现在很辛苦,但努力过的感觉真的很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