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A16000卖给B货物,成本9600,B卖出12000.
(1)根据前面讲到的,这笔关联交易的账是记在A公司上,我理解的记账流程是A在卖给B时,A直接记账16000收入,9600成本,6400的NI(不需要看B卖出的情况,对于未卖出部分的扣减由之后在share B的result时扣减,请问对不对?)。
课上何老师讲到过这种情况下A和20%的B应该看成是一个整体,所以在我的理解中这笔关联交易在初始也可以看成A和80%的B直接进行交易,这部分也就不用看B之后卖出的情况。但是,也听到了A确认利润完全需要根据B卖出情况之类,因此觉得有些矛盾,想请教到底哪种是对的?。
在我的理解中:如果A不能在与B交易时先确认80%部分的利润,即A此时利润为0的情况下,根据分享B的NI时还需要减去unrealized profit*20%的要求,会出现A因为这笔关联交易在一开始,不仅净利润为0,还需要扣减unrealized profit*20%(6400*20%)的情况,不合理。因此,我认为这笔交易初始(即使B不卖出),A也应该可以先确认80*的利润,而后续20%的利润才需要根据B卖出情况通过share result分得。
(2)在后续,题目中B卖出12000,所以12000/16000=75%,B卖出的75%的货物,unrealized profit是1600,但由于A只承担B unrealized profit 20%的部分,所以需要share result时,在B的NI*20%的基础上减去1600*20%,即320。请问此时剩余80%部分的利润,又是否由A已经确认,即A此时可确认的利润是否为6080?若A此时不能确认unrealized profit*80%部分,这部分又在何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