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3涉及重复计算,同样的逻辑,排放2,企业购买外部的电力,不也是涉及重复计算吗?
首先,如果是火电,火电是重点碳排放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外购电力计算的碳排放应该是火电本身发电产生的碳排放,而企业使用电力,本身又不产生碳排放,你把火电自己的碳指标算到自己头上,不是自找麻烦吗?
其次,如果是水电,风电等绿电,发电没有碳排放,企业计算的碳排放2算不算无中生有。
第三,如果是研发,销售型、实验室等企业,本身不大排放污染物,排放1几乎没有,主要是用电,也就是排放2,如果企业节约用电,产生的碳指标,拿到碳交易市场上去卖,但是如果火电自己还是照常发电,这个碳指标实际上并没有减少,火电还是在发电,还是在碳排放
最后,如果在国家层面,计算碳总排放量,火电排放1要统计的,而企业用电,排放2实际上就是火电的排放1,这样重复计算,总量不会大大增加,碳配额的分配没问题?
请不要像上次一样抄概念,说了等于没说,就准确简洁回答问题,否则我会认为你也不懂,就是糊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