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第一年减掉是因为在80万中有未实现的部分,所以要把未实现的减去。但是第二年剩余部分已经实现了,实现的部分难道不应该已经包含在82万当中了吗?那为什么还要再加一遍,这不就重复了吗?
王园圆_品职助教 · 2023年07月17日
同学你好,你要知道,在第一年,母公司自己的报表是将这笔卖出存货的交易全部都确认为收入的,只是做合并报表的时候,才把还没有卖出的部分剔除掉从而体现内部交易
那第二年,这个卖存货的交易在上一年已经全部都在母公司的报表上体现过了,这一年本身这笔交易是不会包含在公司司报表里的——也就是82万的NI里面是不含上一年的未确认部分的。
再合并报表的时候,如果不对上一年未确认但本年卖出的部分进行另外加回的话,就少算一部分NI了
你的第二个问题,这里题目已经说了,剩余部分在18年都卖出了,不存在剩余部分,就不需要减去未实现的部分啊,计算方法上老师列的和17年的计算原理是一样的呢,你再仔细看下?17年减去的不就是18年加上的吗?老师的公式列的是一样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