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2022801000046
问题如下:
甲、乙、丙、丁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 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同时丙转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设立之初,企业欠银行 50 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该 50 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选项:
A.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乙承担无限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解释:
【答案】C
【解析】
1.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乙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C正确)
师您好,这里c为正确答案,但是甲不是转为普通合伙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