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2102801000002
问题如下:
2×21年5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向乙公司销售X和Y两种产品。5月15日,甲公司收取乙公司定金100万元,合同约定,甲公司需在9月29日之前向乙公司交付X产品,在10月26日之前交付Y产品。甲公司交付Y产品并经乙公司验收合格后可收取剩余货款800万元,其中包括X产品500万元和Y产品300万元。9月29日,甲公司将X产品交付乙公司,并经乙公司验收合格。
不考虑其他因素及相关税费,甲公司下列各项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在5月15日确认合同负债100万元 B.在5月15日确认收入100万元 C.在9月29日确认收入500万元 D.在9月29日确认应收账款400万元解释:
答案:AC
5月15日,甲公司收到定金时未转移相关商品控制权,不能确认收入,应将收取的定金确认为合同负债,选项B错误,选项A正确;
9月29日,甲公司交付X产品后,与其相关的控制权已经转移,应确认500万元收入,未收取的400万元确认为合同资产,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合同总价800万,这个100万的定金不是可以退回的吗?会计要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