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不太理解红框里两条规定之间的逻辑关系,且针对加计扣除导致的临时性差异不影响递延所得税的解释这句话 也不是很理解。
JY_品职助教 · 2022年07月17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问题一: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企业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应当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分别进行核算
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比如研究阶段支出500万,那么我们在计算会计利润的时候,已经减去了这500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要加计扣除500*50%=250万)
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 形成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比如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1000万,会计上10年摊销,我们全年摊销额=1000/10=100,税法上按150%摊销,摊销额就是1000*150%/10=150,计算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要加计摊销150-100=50)
问题二:会计准则中规定有例外条款,即如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该种情况下,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会计与税收规定之间存在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持续持有过程中,在初始未予确认时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范围内的摊销额等的差异不予确认。简单来说,就是会计与税收差异,形成了暂时性差异,但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这里说的是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无形资产刚刚形成的时候,即研究结束,刚转为无形资产还没有开始摊销,那么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这也是虽然形成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原因。
因为我们正常情况下,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所得税费用,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所得税费用。那么无形资产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就不能对应计入所得税费用,没有科目可计入。所以准则就出了这个例外条款,规定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会计与税收规定之间存在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这个地方不好理解,同学记住例外条款的结论即可。考试考到简答题问为何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时候,就按教材例题给出的答案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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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燕2021 · 2022年07月18日
谢谢老师详细的解答,我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