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22602000031
问题如下:
陈某在上海市一家外贸公司工作,2020年1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2000元,差旅费津贴2300元,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三险一金”2455元,由于陈某没有自有住房而租房每月需支付3500元租金,已知陈某对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在单位预扣预缴其税款时扣除,那么陈某1月工资薪金由单位预扣预缴税款为()元。
选项:
A.91.35
B.91.5
C.31.35
D.160.35
解释:
本题考查是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答案是A。
本题中陈某2020年1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2000元,差旅费津贴2300元不计入工资、薪金项目,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提取并缴付的“三险一金”2455元属于专项扣除,同时陈某在直辖市上海市租房每月可享受1500元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因此陈某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2000-2455-1500-5000=3045元,根据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率表,适用3%的预扣率,因此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3045×3%-0=91.35元,选项A正确。
这题为什么用3%税率?看了解释还是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