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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靖 · 2024年01月05日

为什么按混合销售?

NO.PZ2020062907000023

问题如下:

某餐饮酒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堂食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0万元(其中包括外购饮料不含税销售额8万元),此外,该酒店提供外卖食品服务还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酒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为( )万元。

选项:

A.4.2

B.4.76

C.6.3

D.6.62

解释:

本题考查混合销售增值税销项税的计算,答案是A。

酒店堂食提供餐饮服务和销售外购饮料,属于混合销售,均应按照“餐饮服务”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也应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该酒店1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50+20)×6%=4.2万元,选项A正确。

餐饮店销售食品和饮料不应该属于一项服务啊,那就不能说是混合销售。它们是单独交易的,也不可能因为没点餐就不卖饮料。

5 个答案

伯恩_品职助教 · 2024年01月09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我们讨论的是堂食(包括饮料)的适用税率。比如,店内销售了42的黄焖鸡和8的可乐,外卖了20的黄焖鸡。争论的焦点在于可乐是按餐饮服务计税还是销售货物计税。——6%的税率,按照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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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在很辛苦,但努力过的感觉真的很好,加油!

伯恩_品职助教 · 2024年01月08日

嗨,努力学习的PZer你好:


是堂食和饮料销售。这两项应该是独立的。——同学,咱们现在不争执堂食和饮料销售,这个题从销项角度只有两个,一个是堂食一个外卖服务,没了。

如果一定要从进项来说,题目只说了外购的饮料,但是用常识也知道还有蔬菜米面油这些吧。只是饮料是成品。关键是这个和销售没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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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太阳没有迎着我们而来,我们正在朝着它而去,加油!

郭靖 · 2024年01月09日

我们讨论的是堂食(包括饮料)的适用税率。比如,店内销售了42的黄焖鸡和8的可乐,外卖了20的黄焖鸡。争论的焦点在于可乐是按餐饮服务计税还是销售货物计税。

伯恩_品职助教 · 2024年01月08日

嗨,从没放弃的小努力你好:


如果题库顺序不变,是在增值税上,第45题,选择哪一项是混合销售——这个还是那个概念,是不是一项销售行为,健身房健身和售卖衣服不是同一项享受行为,完全独立的。

回到这个题,酒店提供食物同时提供外卖服务是一项销售行为,不可割裂的,总不能外卖不带东西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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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太阳没有迎着我们而来,我们正在朝着它而去,加油!

郭靖 · 2024年01月08日

是堂食和饮料销售。这两项应该是独立的。

伯恩_品职助教 · 2024年01月07日

嗨,从没放弃的小努力你好:


题库有一道健身房的题,健身房和店内服装销售是两项独立业务。难道说因为某个顾客购买健身服务的同时也购买了运动服,就把销售运动服作为销售服务计算增值税吗?——可否帮我找出那个题,得具体问题分析,我猜测,应该是健身房和店内卖衣服的不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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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太阳没有迎着我们而来,我们正在朝着它而去,加油!

郭靖 · 2024年01月08日

如果题库顺序不变,是在增值税上,第45题,选择哪一项是混合销售

伯恩_品职助教 · 2024年01月05日

嗨,从没放弃的小努力你好:


同学你好,点餐是不一定点饮料,但是点餐的同时点一杯饮料,是同时发生的,是一项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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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太阳没有迎着我们而来,我们正在朝着它而去,加油!

郭靖 · 2024年01月05日

题库有一道健身房的题,健身房和店内服装销售是两项独立业务。难道说因为某个顾客购买健身服务的同时也购买了运动服,就把销售运动服作为销售服务计算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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