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者:上海品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隐私政策详情

应用版本:4.2.11(IOS)|3.2.5(安卓)APP下载

ericatchina · 2025年02月12日

坏账损失的扣除

NO.PZ2020012003000075

问题如下:

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部分,不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

选项:

A.债务人死亡,遗产继承人拒绝偿还的 B.债务人解散,清算程序拖延达3年的 C.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无法追偿的 D.债务人4年未清偿,追偿成本超过应收账款的

解释:

【解析】选项A: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D: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选项C正确、选D错误。

C选项:框架图P97第(4)条,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个答案

伯恩_品职助教 · 2025年02月12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抱歉,这个题目应该问的是可以作为坏账损失的。已勘误

----------------------------------------------
努力的时光都是限量版,加油!

  • 1

    回答
  • 0

    关注
  • 3

    浏览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