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者:上海品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隐私政策详情

应用版本:4.2.11(IOS)|3.2.5(安卓)APP下载

兰兰兰 · 2024年11月21日

题目中是不是只有甲乙丙这一个组合能共同该控制丁公司??

20×9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丁公司。根据合资合同和丁公司章程的约定,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分别持有丁公司55%、25%、20%的表决权资本;丁公司设股东会,相关活动的决策需要60%以上表决权通过才可作出,丁公司不设董事会,仅设一名执行董事,同时兼任总经理,由职业经理人担任,其职责是执行股东会决议,主持经营管理工作。不考虑其他因素,对甲公司而言,丁公司是( )。


为啥甲公司也不能和其他投资方共同控制丁公司??

1 个答案

JY_品职助教 · 2024年11月22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丁公司的相关活动决策需要60%以上的表决权通过才能作出。甲公司虽然持有55%的表决权,但并未达到60%的门槛,因此不能单独控制丁公司。同时,甲公司与乙公司或甲公司与丙公司组合在一起,虽然能对丁公司实施共同控制,但该安排中存在两个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甲公司和乙公司组成一对组合,甲和丙也能组成一对组合,不满足唯一这个条件,所以不构成共同控制。同学可以看下讲义上共同控制的判断。

----------------------------------------------
虽然现在很辛苦,但努力过的感觉真的很好,加油!

  • 1

    回答
  • 0

    关注
  • 5

    浏览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