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讲义,是否应当为“近36个月不存在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控人近12个月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行为”。
小刘_品职助教 · 2024年07月29日
嗨,努力学习的PZer你好:
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以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应当不存在违反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均属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之一。
老师这里总结的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也是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必须满足的条件。
----------------------------------------------虽然现在很辛苦,但努力过的感觉真的很好,加油!
只有一个崔大白 · 2024年07月29日
请确认总结是否漏掉了上面的内容 “近36个月不存在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控人近12个月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