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2112201000011
问题如下:
甲公司 2x19 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400万元。2x19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000万股,2x19年4月1日分派股票股利,以总股本1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4股。2x20年7月1日新发行股份300万股。2x21年3月1日,以2x20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 17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股。甲公司2x20年度财务报告于2x21年4月15日经批准对外报出。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2x20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2x19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是( )。选项:
A.1.41 元/股
B.1.38 元/股
C.1.71元/股
D.1.43元/股
解释:
2x21年3月1日,甲公司以2x20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为基数,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股,应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每股收益,甲公司2x19年基本每股收益=2400/(1000+1000/10x4)=1.71(元/股);甲公司在2x20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2x19年度基本每股收益=1.71/1.2=1.43(元/股)不是說應以調整後的金額重新計算各列報期間的每股收益嗎?那為什麼還要除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