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2092804000013
问题如下: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生产设备在工作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甲公司于2x21年4月30日对生产设备进行停工改造,安装安全装置。有关资料如下:(1)2x21年4月30日 ,该设备的账面原价为620万元,已计提折旧24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釆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安全装置的成本为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6.5万元, 发生安装费用2.7万元;(3)改造工程于2x21年8月2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生产设备(不包括安全装置)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以及折旧方法不变;(4)该改造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预计将大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装置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 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3%。不考虑其他因素,2x21年甲公司应计提折旧的金额是( )万元。
选项:
A.44.59
B.58.39
C.63.41
D.65.45
解释:
安全设备有助于企业从其他相关资产的使用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直接带来经济利益)或将减少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间接形成经济利益的流入),应确认为固定资产;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停工改造前,年折旧额=(620-20)/10=60,生产设备已计提折旧年限=240/60=4(年)。2x21年甲公司应计提折旧额为两部分。
一是生产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金额,更新改造前(2021年1-4月)应计提折旧的金额=60x4/12=20万元;更新改造后,生产设备在2021年自9月开始计提折旧,应计提4个月的折旧,此时生产设备剩余使用年限为(6x12-4)=68个月,所以2021年9至12月应计提的折旧=(620-240-20)/(6x12-4)x4=21.18万元。
二是安全装置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安全装置入账价值为52.7万元,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3%,自2021年9月开始计提折旧,计提4个月,所以安全装置应计提的折旧金额=(50 +2.7)x(1-3%)/5x4/12=3.41万元。
综上,2x21年甲公司应计提折旧的金额=20+21.18+3.41=44.59万元。
为何解析中2021年9月至12月应计提折旧没有减去2021年1月至4月已计提折旧的20万元呢?在计算剩余年限的时候又是减去了1-4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