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2110101000016
问题如下: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企业购置节能减排 先进设备可以申请补贴以补偿其环保支出。甲公司于2×20年8月5日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210万元的补助申请,作为对其购置节能减排先进设备的补贴,当月公司收到了政府补贴款210万元。2×20年12月20日,甲公司购入不需安装的节能减排先进设备一台,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假定该项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节能减排先进设备计提折旧费用计入制造费用。2×21年12月,因客观环境改变甲公司不再符合申请补助的条件,有关部门要求甲公司全额退回补助款。甲公司于12月31日退回了补助款210万元。2×21年12月31日,该环保设备可收回金额为403万元。甲公司对此类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核算。假设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下列有关甲公司会计处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
2×20年8月份取得的政府补助210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
B.
甲公司退回政府补助时,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的金额为210万元
C.
甲公司需要退回政府补助的当期,调增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89万元
D.
2×21年12月确认的对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为-46万元
解释:
净额法下,如果企业先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再确认所购建的长期资产,应当将取得的政府补助先确认为递延收益,选项A正确;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因此2×21年12月退回补助款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的金额为210万元,选项B正确;调增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210-210/10=189(万元),选项C正确;2×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480-480/10=432(万元),可收回金额为403万元,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9万 元(432-403);2×21年12月应确认的对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210/10-29=-50(万元),选项D不正确。
B项不是借:固定资产210-210/10=189,制造费用21,贷:银行存款210吗?所以B项不应该是189吗?D项影响利润总额金额不是减值损失-29吗,制造费用不是损益表科目。还是说恢复账面,我们不考虑少折旧的210/10计入制造费用,而是借贷差直接冲减其他收益,所以影响损益的是-29-21=-50?做题时是否考虑和折旧用在哪里,差额计在哪里,还是都冲减其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