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2101801000023
问题如下:
甲公司发行的一项优先股相关规定如下:
(1) 甲公司可以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是否发放普通股股利;
(2) 如果不发放优先股股利则不能发放普通股股利,以前年度甲公司均发放了普通股股利;
(3) 股息不可累积,股息率固定为6%,如果连续年不3发放优先股股利,则股息率上浮500BP,但股息率不得超过10%;
(4) 到期时投资者可以选择将优先股转为甲公司普通股,或要求甲公司回购。
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优先股应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B.该优先股期末应按公允价值计量 C.应依据条款(2)将优先股分类为金融负债 D.应依据条款(3)将优先股分类为金融负债解释:
答案:A
甲公司发行该项优先股:
条款(1)和(2),不构成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条款(3),不构成间接义务,不因此三条条款分类为金融负债;选项CD错误。
条款(4),构成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该优先股应分类为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选项A正确;该项金融负债为应付债券,期末按摊余成本计量,选项B错误。
此处的优先股和可转债有相似之处,同有固定股息(利息),到期附转换权,因此是否应该分类为复合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负债部分按照摊余成本计量,权益部分按照历史成本计量?